(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2日電)新北市動保處表示,8月共接獲6件將毛寶貝留置車內疏忽照顧的案件,如經勸導後飼主仍再犯將開罰,最高可處新台幣1.5萬元。

動保處指出,汐止某賣場停車場8 月曾被人發現有一隻瑪爾濟斯犬及貴賓犬受困轎車內,經賣場保全人員通報動保處到場處理。

動保處表示,飼主聽聞廣播後馬上回到車內並對動保人員說明因要進入賣場採購,自己認為購物時間不長且賣場不能攜帶動物進入,才會將寵物短暫留置於車內。

經動保處勸導後,飼主表示會注意不會再單獨留置狗狗在車上。

動保處表示,由於寵物長期在不通風密閉的車內,容易熱緊迫而中暑,甚至可能致死,光是8月就接獲6件將毛寶貝留置車內疏忽照顧的案件,全數依動物保護法進行勸導,經勸導後仍再犯相同行為,依法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。1040922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購物卻留狗狗在車內-小心挨罰-0313306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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